1.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电焊机操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公司有关设备管理规定及厂家提供的《电焊机使用说明书》编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焊机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
3. 定义
本公司涉及的电焊机设备。
4. 职责
4.1 设备管理部门是电焊机的归口管理部门,负有如下安全管理职责:
(1)根据公司生产实际需求,负责电焊机设备的选型,选型应包括:功能、材质、附件、规格、节能、安全环保等性能要求,提交采购申请到采购部;
(2)负责电焊机设备的验收工作;
(3)负责电焊机设备的现场作业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电焊机设备作业人员配备需求计划,并落实电焊机设备作业人员的证件取证、年审管理工作;
(5)依据电焊机设备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及安全技术文件,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6)负责电焊机设备的使用前的安全告知工作;
(7)电焊机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电焊机设备及其附件的维护保养管理、电焊机设备的技术文件档案管理;
(8)负责电焊机设备报废申请及实施。
5. 内容
5.1电焊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5.1.1、电焊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5.1.2、电焊机作业凭审批通过的动火作业工作票方可动火作业;
5.1.3、电焊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方可焊割作业;
5.1.4、实施作业前,认真检查焊机和导线线路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5.1.5、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5.1.6、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索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1.7、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5.1.8、电焊机与焊钳的导线长度不得超过30m,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立即更换;在焊接中不准调节电流,必须在停焊时调节焊机电流,不得过快过猛;
5.1.9、根据工件技术条件,选用合理焊接工艺(焊条、焊接电流和暂载率)不允许超负载使用,不准采用大电流施焊和用电焊机进行金属切割作业。
5.1.10、清除焊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5.1.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5.1.12、接、拆电焊机电源线或电焊机发生故障时,应会同电工一同进行修理,严防触电事故;
5.1.13、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工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5.1.14、尊章守纪,不准酒后上班、疲劳上班,不离岗脱岗,不打闹,嬉戏,不违章作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作业。非电焊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焊工作业。